在國家批準實施《江蘇沿海地區發展規劃》一周年之際,江蘇沿海地區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于6月24日在寧召開新聞發布會,統一公布江蘇省沿海開發10個專項規劃和三年實施方案。
江蘇沿海地區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江蘇省沿海開發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梁學忠在會上介紹:專項規劃和三年實施方案覆蓋了沿海地區發展的主要領域,涉及交通、水利、能源和電網、農業、工業、服務業、旅游業、城鄉建設、灘涂圍墾開發、灌河口開發利用、環境保護、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專項規劃和實施方案編制的主要依據是國務院批準的《江蘇沿海地區發展規劃》及江蘇省委、省政府關于貫徹國家規劃的《實施意見》。
規劃方案遵循了科學開發、創新開發、集約開發、開放開發、可持續開發的原則;突出了連云港港口的龍頭地位,統籌考慮港口、產業、城市、農村、生態的空間布局結構;承載了中央賦予的服務帶動中西部,培育我國東部地區重要的經濟增長極和新亞歐大陸橋東方橋頭堡的重大使命。
規劃中,提升沿海地區自主創新能力和產業競爭力,促進沿海地區經濟結構調整與發展方式轉變的科技創新的目標引人關注:到2012年,科技進步貢獻率達50%以上,實現“三個翻番”及“兩個提升”:科技研發投入翻一番,總量達140億元,占沿海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提高到1.5%。高新技術產業產值翻一番,規模達5000億元,占沿海地區工業產值的比重提高到25%。專利申請量翻一番,總量達3.8萬件。可持續發展能力和集聚科技資源能力顯著提升,新建各類科技創新載體和平臺150家以上。
《方案》明確了六大任務:加強核心技術突破,促進灘涂高效利用與產業化;培育形成新能源、新材料2個千億級,新醫藥、新型環保、現代裝備制造3個500億級的產業集群;加強農業科技創新發展現代農業;推動海洋經濟跨越發展,海洋經濟規模達到3500億元;打造沿海科技創業走廊,重點創建3個國家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加強科技平臺建設,重點創建5個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5個科技公共服務平臺。
為實現以上六大任務,《方案》確定實施69個重大創新項目和25個重大載體與平臺建設項目。